关于做好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28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23号,见附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储备,省教育厅决定遴选一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为做好本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精神,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本次培育项目遴选,我校的推荐名额不超过3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遴选培育条件和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推选情况择优申报。
联系人:黄春平 韩丽华 电话:8239402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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