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在校生 在校期间 变更户籍姓名(身份证号不变)后 学籍改名流程
1、学生本人写申请,并附改名户籍材料,填写《聊城大学本科生在校期间改名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审核;
学生申请基本内容:申请修改学籍姓名,学生现学籍信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XXXX年考入我校XX学院XX专业,现就读于XX学院XX专业XX年级XX班,XXXX年XX月,于XX原因,在XX省XX市XX县XX派出所变更户籍姓名为XXX,申请变更学籍姓名;声明系本人参加高考,不存在违反招生考试相关政策规定,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2、登录学信网,下载现学籍姓名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3、改名前后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改名前后的户口本(家庭全部)复印件;
4、高考电子档案复印件(到学院团委复印);
5、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出具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的审核报告(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参照入学资格审查,审核学生的所有档案材料和户籍材料,学生基本信息,审核了哪些材料,哪些信息,有无出入,审核结果,学院审核结论),
转专业学生须由原录取学院(入学资格审核学院)和现就读学院共同审核;
6、学院审核后将上述材料交教务处(东校区办公楼B206办公室)。
7、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后2周,汇总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报学信网变更学籍姓名,大四第二学期开学2周统一办理后至毕业前不再变更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