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流程
一、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 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1.来函办理: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等材料以公函方式邮寄至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到校办理: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他人需有正式证明材料或委托函)携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县级征兵办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等材料,来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提醒:不管以哪种方式办理手续,学生本人或父母须告知录取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负责人,避免学院错误上报为不报到新生,导致无法注册学籍。凡因未告知学院导致的学籍无法注册责任自负。】
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9〕1号),公费师范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培养高校审核、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后,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