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专业分流工作,保障学生跨学院专业分流、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和辅修第二专业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20年专业分流工作时间安排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聊城大学关于加快推进一流本科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的意见》(聊大校发〔2019〕10号)《聊城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3〕67号)《聊城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13〕68号)等文件精神,专业分流转入学院和辅修第二专业开设学院需根据遴选考核办法对申请转入和申请辅修的学生进行考核。
2.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本学期教学安排,经研究,2020年专业分流工作调整到下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