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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有序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将于第十一周启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安排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开课计划

1.维护2021级招生计划信息(时间:510—11日)

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维护2021级招生计划信息,教务系统将根据各学院的招生计划信息生成2021级班级信息并与2021级教学执行计划关联,进一步生成2021级开课任务。各学院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对于有特殊招生类型的专业(公费师范生、公费农科生、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等),仅在特殊招生类型和普通招生类型同时招生且采用不同培养方案时,为特殊招生类型选择加后缀的专业代码,其它情况下(只招生特殊类型学生、同时招生但采用相同的培养方案),均使用不带后缀的专业代码。

2.维护2021级教学执行计划(时间:510—16日)

各学院安排各专业负责人在教务系统中维护2021级培养方案,并继承到2021及教学执行计划,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聊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2)依次点击教学计划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维护;

3)点击增加,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后点确定;或点击继承,按系统提示继承2020级培养方案到2021级,继承后再按照2021级培养方案进行修改;

4)选中新增加的培养方案,点击修读要求,按系统提示增加学分要求节点和相关课程;

5)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

6)点击继承,将新增的2021级培养方案继承到2021级教学执行计划。

3.核对开课计划(时间:512—16日)

按照各年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下学期开课计划(含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对教务系统中各年级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进行逐门课程逐条记录校对核查,对存在遗漏、错误的记录,请及时予以更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依次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

2)选中一条对应年级和专业,并点击上方课程信息;

3)在打开的窗口中勾选建议修读学年为2021-2022学年,建议修读学期为第1学期,点击查询后,根据培养方案对下学期开设课程逐条核对;

4)须校对课程的开课单位、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考试方式、总学时、学分等信息,信息有问题的,请选中该课程进行修改。

4.确定开课计划(时间:517日—23日)

完成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后,请在教务系统主界面依次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开课班级情况查询,选择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点击查询后导出数据表进行核对开课课程、班级、人数等信息,尤其是公共课开课学院请核对是否有遗漏的班级(专业)。

对于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包括所有必修课、选修课),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困难或社会需求发生大的变化确需调整的,须填写《聊城大学调整教学计划审批表》(附件1),并经教务处教研科审批同意后执行,同时在教务系统申请变更教学执行计划,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依次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课程变更信息后提交;

(3)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需经教学院长及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后方可生效。

各学院请于523日前打印《开课计划表》,经各专业负责人及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扫描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二、落实教学任务

1.各公共课学院落实教学任务(524-618日)

各公共课开课学院按照排课日程安排(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和排课工作,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教学任务和排课信息。

2.专业课和通识选修课落实教学任务(619-623日)

各开课学院完成专业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和排课工作,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教学任务和排课信息,确保625日课表初步确定。各学院所有课程信息均需录入教务系统,全校课程总表以教务系统导出的课程总表为准。

 

三、工作要求

1.为保证教学运行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根据教学执行计划按照排课日程安排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及时完成教务任务落实和排课工作。

2.为保障各类课程均有均等的排课时间,各公共课单位落实教学任务时均需按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2:2:1的比例为每个专业学院落实公共课教学任务。

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任务落实,各学院须根据申报并批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清单进行开课,所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课,一般情况下选课人数达到40人以上的课程方可开课。课程选课学生人数达到开班要求的,开课单位不得停开课程。

4.按学校工作惯例,2021级新生一般比老生开学晚一周,新生开学后将进行为期两周的军训,新生的有效教学周数比老生至少要少3周,请各开课学院落实教学任务时根据有效教学周数调整周学时,保障新生课程完成总学时。

 

四、其它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电话8239353

 

附件1:聊城大学调整教学计划审批表

附件2:排课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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