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推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聊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聊大校发〔2021〕38号)《聊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21〕49号)文件规定,现将本学期学业预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各单位要成立学业预警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等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学业预警工作。
二、预警级别和处理
各学院根据毕业要求和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确定学业预警各等级的要求,可采用《聊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六条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组合,并根据课程设置、毕业学分要求及学生所在年级对各预警级别学分数、课程门数及百分比要求做适当调整。
1.学业预警:学院给学生送达学业预警通知书,安排专人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预警谈话记录。
2.学业警告:学院给学生送达学业警告通知书并通知其家长,安排专人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分析学生学习问题和困难,与家长沟通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
3.退学警告:教务处下达退学警告通知书,学院给学生送达退学警告通知书并通知其家长,安排专人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分析学生学习问题和困难,与家长沟通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
退学警告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降级申请,但不得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经所在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三、工作程序
1.筛查预警学生名单。各学院教务部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确定预警学生名单和预警等级。
2.送达预警通知书。各学院向学生送达预警通知书(模板见附件2),填写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后于4月12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3.警示谈话与学业帮扶。各学院学工部门安排专人对被预警学生开展警示谈话并做好记录(模板见附件4),分析学生学习问题和困难,与学院教务部门配合确定帮扶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习计划。
4.联系被预警学生家长。与被预警学生(学业警告和退学警告)的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或面谈,请家长配合学院督促学生完成学业。
四、档案管理
各学院应定期检查受到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和帮扶教育,同时做好学业预警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建立学业预警档案,预警教育过程的详细书面记录,与学业预警通知、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资料一并归入学业预警档案。
教 务 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