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有序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将于第十一周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排课时间安排及要求开展排课工作,使课程安排科学合理,确保本科教学有序进行。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对开课计划
1.维护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11月6—15日)
第十一周周三至第十二周(11月6—15日),各教学单位核查并维护教务管理系统各专业各年级的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包括辅修专业和微专业),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聊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2)依次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
(3)点击修读要求或者课程信息,对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核查修改(特别是要核对课程的课程性质是否正确,课程性质不能为空)。
2.核对开课计划(11月11—15日)
第十二周(11月11—15日),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各年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下学期开课计划(含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对教务系统中各年级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进行逐门课程逐条记录校对核查,对存在遗漏、错误的记录,请及时予以更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依次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
(2)选中一条对应年级和专业,并点击上方课程信息;
(3)在打开的窗口中勾选建议修读学年为2024-2025年,建议修读学期为第2学期,点击查询后,根据培养方案对下学期开设课程逐条核对;
(4)须校对课程的开课单位、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考试方式、总学时、学分等信息,信息有问题的,请选中该课程进行修改。
3.确定开课计划(11月13—22)
第十二周至第十三周周五(11月13—22)各教学单位完成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后,请在教务系统主界面依次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开课班级情况查询,选择2024—2025学年第2学期,点击查询后导出数据表进行核对开课课程、班级、人数等信息,尤其是公共课开课学院请核对是否有遗漏的班级(专业)。
对于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包括所有必修课、选修课),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困难或社会需求发生大的变化确需调整的,须填写《聊城大学调整教学计划审批表》(附件1),并经教务处教学研究与信息化建设中心审批同意后执行,同时在教务系统申请变更教学执行计划,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依次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课程变更信息后提交;
(3)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需经教学院长及教务处教学研究与信息化建设中心审核后方可生效。
各学院请于11月30日前打印《开课计划表》,经各专业负责人及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扫描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邮箱jwc@lcu.edu.cn)。
二、落实教学任务
1.各公共课学院落实教学任务(11月13—12月20日)
第十二周周一至第十七周(11月13—12月20日)各公共课教学单位相关教务人员,按照排课日程安排(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公共课教学任务落实和排课工作,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教学任务和排课信息。
2.专业课和通识选修课落实教学任务(12月20—12月25日)
第十七周周五至第十八周周三(12月11—12月25日)各开课教学单位相关教务人员完成专业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和排课工作,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教学任务和排课信息,确保12月25日课表初步确定以备选课。各学院所有课程信息均需录入教务系统,全校课程总表以教务系统导出的课程总表为准。
三、工作要求
1.为保证教学运行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根据教学执行计划按照排课日程安排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及时完成教务任务落实和排课工作。
2. 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经学校批准兼职和学校独立设置的实体科研机构的教授每年须为本科生上课16学时(含)以上,其他教授每年须为本科生上课32学时(含)以上(所授课程为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公共课或专业课,不包括专题讲座和指导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安排任课教师时,我校在职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3.为保障公共课、专业课上课时间的合理分布,各公共课教学单位落实教学任务时必须按照全周(周一至周五)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各学院的专业课程也都必须按专业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
4.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任务落实,各学院须根据申报并批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清单进行开课,所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课,一般情况下选课人数达到40人以上的课程方可开课。课程选课学生人数达到开班要求的,开课单位不得停开课程。
四、其它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联系,电话8239353。
附件1:聊城大学调整教学计划审批表
附件2:排课日程安排表
教 务 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