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注册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聊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聊大校发〔2021〕38号)等文件规定,在校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为了做好本学期注册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注册安排,开学后第一周内,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为报到学生及实习学生办理注册。一周后,请假晚到校的学生持身份证到教务自助打印一体机办理注册(一体机位置:东校区大服1层大厅、东校区办公楼B区1层大厅、西校区综合实验楼2层大厅),在一体机登录界面点右下角的学籍注册,按提示刷身份证和人像进行注册。
二、学生证注册,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加盖注册章,在校外实习点实习、经学院批准请假的学生,待返校后再办理学生证注册。
三、教务系统注册,各学院根据学生报到情况,在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报到注册管理——报到注册中标记报到和注册,未报到及未注册的需标记原因,报到和注册标记情况详见下表。
学生情况 |
标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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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正常到校 |
已报到 已注册 |
按学院要求在校外实习点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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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原因请假学院批准 |
未报到 已注册 |
其它情况 |
未报到 未注册 |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涉及到学生学籍的延续,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学生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凡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及时上报。
2月28日前,各学院将未报到未注册学生名单的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B206室)。对于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返校注册、未办理离校手续私自离校的学生,需备注详细信息、学院提出针对性处理意见,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教 务 处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