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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聊城大学教师教育课程设置及选修的说明

作者:教学运行科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26

关于聊城大学教师教育课程设置及选修的说明

 

1、教师教育模块系《聊城大学关于制订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聊大校发[2016]32号)新增模块,只有2016级及之后的教师教育类学生才需要选修这个模块。该模块对其他学生非必须

2、《聊城大学关于制订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聊大校发[2016]32号)规定,2016级及之后的教师教育类学生在教师教育课程模块至少修读2个学分;教师教育课程模块【详见培养方案定稿22页】选修课程主要分为教育科学学院集中开设的课程(如:教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设计的原理与策略、学生学业发展评价、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班主任工作、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测量与评价、教育法规与政策),和各相关学院开设的课程,(如:中学综合实践活动组织与实施、X学科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大学语文、德育原理、工作中的心理与行为、走进两性科学等)

3、《聊城大学关于制订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聊大校发[2016]32号)规定,教师教育模块的课程由教师教育学院组织申报开设,教师教育学院及教育科学学院须及时落实学校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