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2021]50号
各学院:
根据《聊城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条例》(聊大校发[2005]63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评选要以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人才培养为导向,坚持公平客观、注重实践、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2021届获得学士学位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为优秀(90~100分)且在聊城大学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简称毕设系统)中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不高于20%者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评选比例。学院按专业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该专业2021届获得学士学位本科生人数的1.5%,按四舍五入计算;获得学位本科生人数为个位数者并入学院相关专业进行计算。(各学院各专业分配名额见附件1)
2.学院评选。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按名额评选出各专业优秀学士论文(设计),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教学秘书从毕设系统中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3.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评选的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再另行增补。根据审核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公布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名单。
四、报送材料
各学院从毕设系统中导出“优秀论文信息表”,打印后,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2021年9月17日前将信息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址:聊城大学东校区办公楼B座210室;邮箱:jwc@lcu.edu.cn;电话:8239053;联系人:曾老师),逾期视为弃权。
五、表彰及奖励
被评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作者和指导教师,将颁发校级荣誉证书,编印《聊城大学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集》,供全校本科生借鉴学习。
因山东省学位委员会自2018届本科毕业生开始,暂停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工作,故我校不再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范围、程序、标准等要求开展工作。
2.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按照学校制度要求对论文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审核,确保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附件:1.各学院各专业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分配指标
2.教学秘书推优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