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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验教学设备购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聊城大学关于编制2024年预算的通知》及《聊城大学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2024年度实验教学设备购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组织由院长、教学副院长牵头,实验室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一线教学人员、实验人员广泛参与的专题会议,根据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实验教学条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验教学实际情况,认真讨论研究,科学合理制订2024年度实验教学设备购置申报计划。

2、制订计划时,工科专业应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新工科建设的要求,文科专业应结合新文科建设要求,师范专业应结合师范专业认证的要求。

3、制订计划时,应优先和重点考虑全校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新专业新建教学实验室,以及设备已严重老化急需更新的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申报计划务必切合教学实际需求,不得将办公设备、以科研用途为主的设备及其他与教学无关设备纳入预算范围。

4、学校将本着“先公共,后专业;先新上,后补充;先补充,后更新”的原则来审批各学院申报计划。

5、本次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报两个建设项目。

二、报送内容

1、《2024年度实验教学设备购置申报汇总表》、《附件03: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汇总表》每个学院各填1份,

2、《附件04:省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0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06:专家论证意见表》每个项目各填一份。

三、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9月15日下午5点前。

报送地点:东校办公楼B210。

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打印,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版:发送到syk@lcu.edu.cn。

联系人:于波   联系电话:8239167

 

 

                                   教务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