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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教函[2022]4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和学校第五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建立健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全面启动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现就做好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22年所有招生的本科专业。如公费师范生、公费农科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普通本科生培养方案一致,则不需重新编制,但须提交相关说明(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编制要求

1.加强领导。培养方案编制是组织本科教育教学活动、 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纲领,各学院要由院长统领,分管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各专业按照《聊城大学关于制订2022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聊大校发〔2021〕91 号)(附件1)要求,做好论证工作,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2.共同参与。各学院应结合本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发动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发挥学科团队、教学基层组织、合作企业、校友会等的优势,认真组织相关学科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毕业校友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讨论。强化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非师范类专业尤其是工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必须有行业企业专家、重要学科基础课程主讲教师的共同参与;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必须有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人员、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的共同参与。

3.广泛调研。各学院在编制培养方案时要广泛征求意见和研讨,要深入调研分析新时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与实现路径,学科交叉的专业要聘请相关学院或兄弟院校的专家、教授参加研讨。每个专业应至少调研搜集3份以上国内外不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培养计方案,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好体现办学优势特色的各专业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

4.充分论证。各二级学院应至少聘请3位以上校外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包括教育部、省教育厅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优质企业总工程师或技术总监等,对每个专业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特色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论证意见必须形成书面材料。

三、进程安排

1.2022年310日前:学院初步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初稿。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论证,做好研讨记录表(附件2),撰写论证报告(附件3)。

2.2022年331日前:各学院提交修改后定稿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

学院教授委员会要在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中发挥指导与审核把关作用,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须经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充分论证,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方能正式向学校提交审核和批准执行。

3.2022年410前:教务处汇总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审批后发布实施。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3月31日17:00前,将研讨记录表、论证报告、装订成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均需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负责人、学院院长审签并加盖学院公章,加目录和白色布纹纸封皮)各1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培养方案word、pdf电子版发至lcujwc@163.com

各学院提交的纸质版、电子版培养方案务必排版规范、美观,保证每页表头完整。

 

联 系 人:黄春平  韩丽华,联系电话:8239402,电子邮箱:lcujwc@163.com

 

    附件:

1. 《聊城大学关于制订2022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聊大校发〔2021〕91 号)

2.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研讨记录表

3.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

4.  2022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附件材料

 

教务处

                                2022年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