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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函[2023]21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材建设的重要论述,推进我校教材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系列优秀教材,根据《聊城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

一、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

(一)立项范围和时限

1.新编教材:反映学科专业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的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习实训类、就业创业类教材;生涯教育、荣誉课程教材上述教材应自立项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出版。

2.案例教材:面向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案例(校级及以上示范课程为主)上述教材应自立项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出版。

3.数字教材:主要面向已获批的省级及以上精品课、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等上述教材应自立项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出版。

重点支持一流课程和一流专业的配套课程教材“四新”专业、课程思政类教材;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传承黄河文化,弘扬黄河精神的通识教育教材;战略新兴领域规划教材(目录详见附件7;国家专业认证系列配套教材;体现我校教师教育学科优势特色的教材;面向行业企业人才培养需求的校企共建教材;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二)编写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跟国际学术前沿和时代发展步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

4.符合出版要求及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5.立项教材须是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设课程教材。

6.立项教材须是新编主体教材(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案例除外),而非专著、论文集、教学参考书及教辅用书(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

7.按照教育部、中宣部有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要求,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教材,不在立项范围内。

 (三)编写人员条件

1.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学风严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2.教材主编为我校在编教师,学术功底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研究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承担过所编教材的课程教学。

3.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能确保高质量完成编写任务。

4.同一主编每年只能申报一项;未完成前期教材立项建设项目的,本次不能申报。

 (四)立项资助

1.本年度拟立项建设20部校级规划教材,其中学校资助10部,学院资助10部。

2.学校资助项目由学校每部资助4万元,鼓励所在单位以不低于1:0.5匹配资助学院资助项目由所在单位每部资助4万元。有出版合同拨付50%经费,结项通过后拨付50%经费。获批国家级规划教材,学校每部追加资助经费5万元获批省部级规划教材,学校每部追加资助经费3万元

 (五)立项程序

1.个人申请

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范围进行选题,填写《聊城大学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

2.学院初评

各学院进行评审,经公示后,按推荐顺序填写《聊城大学2022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每个学院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

3.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批准,予以立项。

(六)建设管理

1.中期检查

按计划完成教材立项所述中期任务并提交《聊城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由项目负责人说明原因,所在单位督促整改。

2.项目结题

完成教材正式出版并提交《聊城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和教材样书2本(数字教材可提交出版证书PDF扫描件)。鼓励提前结项,鼓励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及行业重点出版社。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由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后,可延期1年且只能延期1次逾期不按要求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剩余经费。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教材建设工作组,做好教材立项的意识形态审查和推荐组织工作。    

2.材料报送。各学院将《聊城大学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须填写学院意见和学院党组织意见,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签字,每份要单独装订)与《聊城大学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档案袋),于4月28日下午5点前报送教务处(办公楼B座210室),电子版以“学院+姓名”格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电子邮箱:liqinghua@lcu.edu.cn。

二、2022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目的

了解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加强过程管理总结教材建设经验,提高教材建设质量。

 (二)检查对象

2022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附件5)。

 (三)检查内容

对照《聊城大学2022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重点检查:教材编写进度样书、样稿或正式出版教材质量。

 (四)检查办法

1.汇总各学院《聊城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等材料。

2.组织专家对立项教材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3.出具评审意见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未完成编写任务的三分之一、教学案例未完成编写任务50%的立项教材,由项目负责人说明原因,所在单位督促整改

 (五) 材料上交要求

1.《聊城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式5

2.教材已编写完成部分电子版;出版合同PDF格式扫描件

上述材料纸质版用档案袋装好(一项一袋),并将《聊城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封面打印后贴在档案袋外,于4月28日下午5点前上交教务处(办公楼B座210室),电子版以“学院+姓名”格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电子邮箱:liqinghua@lcu.edu.cn

三、2018年以来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管理意见

(一)范围

2018年以来立项但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具体立项目录见附件5)。

(二)要求

1.本次能结题的项目,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聊城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一式5份)纸质教材提交正式出版教材样书2本,数字教材提交出版证书PDF扫描件。

2.本次不能结题的项目,填写《聊城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6),经学院和学校批准后可延期2024年5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逾期(2024年5月)仍不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项并追回剩余经费

(三)材料上报

上述材料纸质版用档案袋装好(一项一袋),档案袋上注明学院、姓名和材料明细,于4月28日下午5点前上交教务处(办公楼B座210室),电子版以“学院+姓名”格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电子邮箱:liqinghua@lcu.edu.cn

联系人:李庆华,电话:8239296;13869560211。

 

附件1:聊城大学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聊城大学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附件3:聊城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4:聊城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5:聊城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名录(2018-2022)

附件6:聊城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件7:新兴领域规划教材体系建议目录

 

                             聊城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教务处

                            2023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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