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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教改项目推荐评选与在研项目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3年省级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其中: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自主选题进行申报;

重大专项由高校组织研究团队,围绕特定立项选题(附件2)进行申报。

二、推荐数量

本年度,我校可推荐省级教改面上项目6项、重点项目6项、重大专项1项。

鼓励各项目团队,主动联系相应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62个委员会名单见附件7),通过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渠道推荐。

三、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应是2022年立项、2023年拟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选题。符合山东省教改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在教学实践中进行了前期改革实践,取得较明显的改革成效。

2.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0年9月—2023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重大专项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

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3.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4.申报限制。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

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学校面上项目推荐限额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学校重点项目推荐限额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5.其他要求。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主要参与者不限人数;

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需明确申报类别,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四、工作程序

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提交学院。

学院报送:各学院将申请书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汇总后,于11月9日17:00前,报送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汇总表、PDF版申请书。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对重点、面上项目进行分类评审,择优推荐参评省级面上、重点项目。

五、项目管理

1.项目检查。所有在研省级教改项目需按教育厅要求,于11月17日前通过“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x)提交项目研究成果、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5)、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且整改后无明显成效的,教育厅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省财政支持经费。

2.结题验收。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2020年、2021年立项且达到结题要求的省级教改项目,可以申请结题。申请结题的项目,需12月11日17:00前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6)一式5份、支撑材料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既是省级教改项目又是校级教改项目的直接按照省级教改项目要求参加结题验收。

以上材料请报送至教务处(办公楼B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lcujwc@163.com 。

 

联系人:黄春平  韩丽华,电话:8239402

 

附件:

1.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2.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

3.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2023年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5.山东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6.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7.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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