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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校级教改项目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函〔20258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加快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的意见》(聊大发〔20242号),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和成果检验,学校决定开展省级、校级教改项目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

(一)省级教改项目检查

所有在研省级教改项目(本年度申请结题的除外)须按教育厅要求,通过“山东省教改项目管理系统”(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和项目2024年度进展报告(附件1)。

(二)校级教改项目检查

2022年立项的在研校级教改项目须开展中期检查,提交《聊城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由所在学院审核,并填写《聊城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

对未完成60%研究任务或未取得既定成果的项目,学校暂缓经费发放。

二、结题验收

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项目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未按计划完成的,撤销项目,终止经费使用,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教改项目,并核减所在单位下一轮教改项目申报限额。

(一)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2021年及之前立项的在研省级重点、面上教改项目均须结题,2021年之后立项、达到结题要求的,可以申请结题。

申请结题的项目需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与支撑材料(含研究报告)。

既是省级教改项目又是校级教改项目的直接按照省级教改项目要求参加结题验收。

按照教育厅要求,结题验收时,应提交相应可代表本项目的、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比如:

1.项目主持人依托本项目发表的重要文章。其中,立项为重点项目、重大专项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发表时需注明依托项目相关信息,下同),且该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SCI、SSCI、CSSCI、A&HCI等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立项为面上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文章发表期刊不限。

2.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作为主编获评的教材奖(国家级教材建设奖、省一流教材等),作为主编编写的教育部“马工程”教材、行业部委及以上规划教材,高水平课程等。

3.项目主持人获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的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全省类学生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含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4.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材料。

未取得任何标志性成果材料的,一般不予结题。

(二)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2021年及之前立项的在研校级教改项目(含自筹、培育、微专业专项)须结题,2021年之后立项的在研校级教改项目,达到结题要求的,可自愿申请结题。

申请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需提交《聊城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聊城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附件6)、支撑材料(含研究报告)。申请结题的项目可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要求如下:

1.学院项目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担任评审专家),其中本单位专家不超过2人,专家的专业背景、学术专长应与项目所在学科、研究内容等密切相关,申请结题的项目主持人须进行陈述答辩。

2.专家组对照项目申报书,重点审核项目预期建设任务与成果完成情况、实用价值、应用推广情况等,对各项目研究任务、目标、方法,研究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应用推广价值等进行评价。

3.学院根据专家组对各项目的评价,给出通过、暂缓通过验收结论,对项目进行排序并填写《聊城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7)。

三、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于31717:00前报送结题验收报告纸质版一式5份、支撑材料1份,并发送电子版。同时,准备汇报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开展年度检查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于31717:00前将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送教务处审核,统一盖章后上传系统。

参加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两类材料均为签字盖章的PDF版,结题验收材料按照结题报告书-成果鉴定书-支撑材料的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材料以“xx年度立项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结题材料+项目名称+负责人”方式命名,由学院汇总后与中期检查汇总表、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签字盖章的pdf版、excel版)一并发送,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材料提交时间为32417:00前。

以上相关纸质版材料送至教务处(办公楼B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lcujwc@163.com

 

联系人:黄春平  韩丽华,电话:8239402

 

附件:

1.《山东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2.《聊城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聊城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4.《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5.《聊城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6.《聊城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

7.《聊城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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