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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的通知

 

教函[2025] 28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4〕14号)文件精神,各高校须面向大学生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程。经研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开设方案公布如下:

一、课程及学分设置

2025级起,全校各专业增设通识教育必修课《国家安全教育》(1学分16学时,课程编码:3001112501),同时各专业毕业要求总学分增加1学分。东校区学院学生安排在秋季学期开课,西校区学院学生安排在春季学期开课。

《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学校免收学生学分学费。

二、课程教学模式

2025级开始,课程依托在线慕课,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模式,其中线下课时不少于4学时。后续将根据师资力量适时调整增加线下学时比例,积极探索理论实践有机融合的多元化课程教学模式。

三、教学团队

学校依托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教学,并筹建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教研室。

四、课程考核及成绩档案

1.课程考核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负责制定课程标准,明确课程考核方式,组织实施课程考核。

2.成绩记载

学期末,学生工作处(武装部)统一将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计入学生成绩档案。

3.课程重修

《国家安全教育》课程不安排缓考和补考。若学生课程成绩不及格可在后续学期选择重修,直至通过。

 

教务处

20256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