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 2022—2023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两个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务必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统计,夯实各方责任,专人负责、加强协调,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准确、真实,全面反映我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的现状。
二、统计范围
本学院所有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三、报送内容
1、按附件1模板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贵重仪器设备表,不得更改表格样式。
2、数据统计时间段:2022—2023学年。
3、填报表格说明详见附件2。
4、填报表格数据统计代码集详见附件3。
四、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9月15日下午5点前。
报送地点:东校办公楼B210。
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打印,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版:发送到syk@lcu.edu.cn。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239167
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